包装新现象:知名品牌商掀起外包装设计维权新高潮

   2022-08-30 包装地带1120
核心提示:近来,据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杨璐 陈晨报道,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状告其瓶装水外包装规划被某企业仿冒的案子尘埃落定,崂山矿泉水获40万补偿。这起案子,再一次引发了食物和包装工作对外观规划的注重。经案情

近来,据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杨璐 陈晨报道,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状告其瓶装水外包装规划被某企业仿冒的案子尘埃落定,崂山矿泉水获40万补偿。这起案子,再一次引发了食物和包装工作对外观规划的注重。

经案情恢复,原来工作的原因,经过与作用是这样的:

原告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出产的崂山矿泉水系中华老字号产品,其蓝色崂山矿泉水外包装规划一起,瓶身外形、瓶盖颜色、瓶贴上由白色至蓝色渐变的颜色以及瓶贴上图像的“Laoshan、山峰图形、崂山矿泉水”各个构成要素及其摆放,经原告长时间运用,显着具有差异产品来历的显着特征。被告青岛某工贸有限公司出产的“崂小巨峰雪山泉饮用水”包装瓶、瓶贴、整体规划均与原告产品极为相似,尤其是“崂小”的“小”字两点连笔,极易误认为是“山”字。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产品系出名产品,其包装是特有包装、装潢。原、被告经营规模近似,两头系同业竞赛者,出产、出售的产品相同,被告在运用产品包装装潢时,对原告现已在先运用并具有较高出名度的商业标识本应有合理逃避责任,但被告出产的涉案产品的包装在整体外观和规划风格上与原告产品极为近似,特别是矿泉水产品系快速消费品,相关群众在购买时决议时间较短,不会施以过多留心力辨认产品的包装,在两种产品整体外观和规划风格近似、各规划关键根本一起的情况下,易构成相关群众的稠浊,被告故意攀交、搭便车目的显着,有违诚笃诺言原则,侵犯了原告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赛。

法院裁判:被告于断定收效之日起当即间断在其产品上运用与原告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蓝色“崂山矿泉水”产品近似的包装、装潢,并补偿原告经济损失40万元。




官表明,私行运用出名产品包装装潢是一类较为隐蔽的不正当竞赛行为,目的在于搭出名产品的便车,构成相关顾客的误认,从而占有更多的商场份额。本案系一起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依法保护民族品牌的经典案例。法院经过断定,有力打击了被告的恶意侵权行为,有用保护了公平有序的商场竞赛次序。


以前一年来,关于外包装侵权的案子出现爆发趋势,越是大的品牌,越发注重保护自己产品的外包装规划,这现已是一个新现象。

包装侵权惹官司,大白兔回绝被搭便车,维权获赔50万元

01

2019年12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上海冠生园食物有限公司(下称冠生园公司)诉北京康贝尔食物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康贝尔公司)、河北燕源食物有限公司(下称燕源公司)私行运用其出名产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作出终审断定,判令二被告当即间断在涉案"马大姐牌"话梅糖产品上运用与冠生园公司"大白兔-天山牌"或"天山牌"奶油话梅糖产品邻近似的装潢,并补偿冠生园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52.5万元。


因包装装潢侵权 广州一本乡乳业公司被判赔60万

02

2019年8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燕塘公司”)诉广州流行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流行公司”)不正当竞赛纠纷案的二审宣判:流行乳业上诉无效,应间断在相关产品上运用与燕塘乳业近似的包装装潢,并补偿燕塘乳业经济损失和维权开销合计60万元。


上海出名的老字号店因包装被指侵权告上法庭

03

2019年7月,我国适意人物画家华三川的夫人和儿子,作为华三川的继承人,申诉上海沈大成餐饮速食有限公司、上海沈大成食物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要求补偿15万元。经过审理,法院确认两被告构成一起侵权,一审断定两被告间断侵权,消除影响,补偿原告经济损失7万元。


“李鬼遇上李逵”!广东出名老牌月饼告发不良侵权商家

04

2019年9月,接广东香兰食物有限公司投诉,佛山市商场监管局在经过前期线上线下缜密核查后,敏捷部署南海区及大沥镇、桂城大街三级商场监管部门联动,于8月30日对涉嫌侵犯投诉人“香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数个制售月饼窝点一起展开突击检查。检查中,在大沥沥中抄获一涉嫌制造侵权月饼并经过微信群众号进行网络出售的窝点,查扣涉嫌侵权制品月饼49箱,12个品种的半制品月饼及包材一批。

那么,究竟什么是反不正当竞赛法所保护的产品包装、装潢?假设危害了他人出名产品特有包装、装潢,需求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01

契合必定条件的产品包装装潢是竞赛法的保护方针


关于“出名产品特有包装、装潢”这一法则概念,1993年反不正当竞赛法第五条第二项中规矩,经营者不得选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商场买卖,危害竞赛对手,其间包括私行运用,或许运用与出名产品近似的称谓、包装、装潢,构成和他人的出名产品相稠浊,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出名产品。


2017年和2019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赛法中在第六条第一项均规矩了,“经营者不得施行下列稠浊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产品或许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络,其间包括私行运用与他人有必定影响的产品称谓、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许近似的标识”。从法则批改的字面改动来看,新法把“出名产品特有的称谓、包装、装潢”改成了“有必定影响的产品称谓、包装、装潢”。


对新法条文的了解和适用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堆集,但在实践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案子由于被诉侵权行为发生在2017年反不正当竞赛法批改之前,所以法院在审理时依然适用1993年施行的反不正当竞赛法,前述“冠生园牛轧糖案”的情况就是如此。


在商场经营活动中,进入商场流通渠道的产品一般都具有称谓、包装和装潢,这些要素对产品的成功出售发挥侧重要作用。但需求留心的是,一般意义上的产品包装、装潢并不能取得反不正当竞赛法的特殊保护,只需具有竞赛意义或辨认意义的包装、装潢才有或许进入竞赛法的保护视界。


也就是说,当经营者对其产品用心进行了商场营销,例如精心规划称谓、包装款式、图像花样、广告宣扬等,使之成为深入人心的出名产品,也即经过运用取得了辨认产品来历的显着特征,然后能够作为一种商业标志,寻求反不正当竞赛法的保护。



02

“包装”和“装潢”法则侧要点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赛民事案子运用法则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二条规矩,具有差异产品来历的显着特征的产品装潢,应当确认为1993年反不正当竞赛法第五条第二项规矩的“特有装潢”。


一般而言,在知识产权法保护领域,“包装”和“装潢”的侧要点是有所差异的。


“包装”是指为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出售而选用的能够差异产品来历的容器和包装材料等,如饮料、香水选用了较为一起的瓶型,蛋糕选用了造型特别的盒装等。


“装潢”是为辨认与美化产品而在产品或许其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像、颜色及其摆放组合。“装潢”能够直接附着于产品,也能够附着于包装。例如在备受瞩目的加多宝诉王老吉“红罐”之争案中,两头剧烈争夺的产品装潢是打印、喷涂或贴附在装凉茶的易拉罐这种包装上的黄色王老吉文字、赤色底色,以及这种文字、颜色、图像的摆放组合方法的整体内容。


在上述牛轧糖案子中,原告冠生园公司主张其牛轧糖运用的包装为长方体砖式包装,其话梅糖运用的枕头式、扭结式包装,该包装的特有性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撑,但法院支撑了该公司认为其牛轧糖和话梅糖的糖纸颜色、文字、图像及结构的整体摆放组合构成特有装潢的主张。


此外,在别的一起触及图书的案子中,涉案图书的装潢包括封面与封底,其封面选用图书作者的正面肖像作为首要规划元素,封面右上角显现有作者的英文签名,封面的其他装饰图形选择、方位摆放、颜色调配以及中英文文字、宣扬标语的选择、摆放安置等也均体现出必定的特征,法院确认上述组合为涉案图书的特有装潢。



03

仿冒出名产品特有包装装潢需担责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仿冒出名产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赛行为,是指私行运用他人出名产品特有的或许与之近似的包装、装潢,构成与他人出名产品相稠浊,使购买者发生误认的行为。反不正当竞赛法要求,经营主体在商场活动中考究诺言、诚笃不欺。


仿冒他人出名产品特有包装、装潢的行为打乱了健康的商场竞赛次序,无视合法经营者的勤劳付出和汗水私行“搭便车”,一起也稠浊产品来历,危害顾客正当权益,损坏杰出的营商环境,因而必为法则所制止。


反不正当竞赛法在第四章法则责任中规矩,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赛行为危害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诉讼,要求危害者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仿冒出名产品特有包装、装潢,构成稠浊的,由行政法则部门责令间断违法行为,没收违法产品,并可处以罚款,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法则规矩,构成仿冒出名产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赛行为,须一起具有以下四个条件:被仿冒的产品有必要是出名产品;被仿冒的产品包装、装潢有必要为出名产品所特有;对出名产品特有的包装和装潢私行作相同或许近似的运用;构成与出名产品相稠浊,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出名产品。


所谓“出名产品”,是指在我国境内具有必定的商场出名度,为相关群众所知悉的产品。确认出名产品,需求考虑该产品的出售时间、出售区域、出售额和出售方针,进行任何宣扬的继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规模,作为出名产品受保护的情况等。一般来说,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需求对其产品的商场出名度负举证责任。


所谓“特有”,是指产品的包装、装潢能够起到差异产品来历的作用,而不是指该产品的包装、装潢具有新颖性或许独创性。对相关群众而言,只需该产品的包装、装潢经过商业运用,现已客观上具有了必定的出名度,起到了差异产品来历的作用,其便具有了特有性。


所谓“私行运用”,从文义解说的角度来看,是指未经权利人赞同或许授权而运用了他人出名产品特有包装、装潢。法院在评判时,要点查询行为人的片面方面是否具有攀交他人商誉的故意,而在客观方面则体现为行为人是否运用了与权利人相同或近似的包装、装潢。


所谓“稠浊误认”,包括两种景象:购买者发生误认和足以使购买者发生误认,在司法实践中也称为“实践稠浊”和“或许稠浊”。前者指现已发生了令购买者稠浊的作用,后者的“足以”侧重的是稠浊的或许性,不必定要求发生了实践作用,但这儿的或许性程度并非是一般的,而是侧重应当具有较高的稠浊或许性。


在上述冠生园案中,法院首要根据原告冠生园公司提交的获奖情况、出售数据、保护记载等依据确认了其出产出售的牛轧糖、话梅糖为出名产品;其次,剖析了冠生园牛轧糖、话梅糖糖纸装潢的特有性;再次,确认了被诉侵权牛轧糖、话梅糖的装潢与冠生园牛轧糖、话梅糖的装潢构成近似。被告未经许可,私行在其出产出售的糖块上运用了与原告特有装潢邻近似的装潢,容易使顾客对产品来历发生稠浊误认,然后确认了被告构成不正当竞赛行为,应当承担间断危害、补偿损失的法则责任。




04

延伸阅览:“商标”和“品牌”是一个概念吗?




有些企业差错地认为,产品进行“商标”注册后就成了品牌。事实上,“品牌”与“商标”是极易稠浊的两个概念,二者既有联络又有差异。


一般确认的“品牌”是指,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产业,用抽象、一起来体现自身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是能够辨认的,能够在长时间的制作下在人的心中占据必定方位。


而“商标”是辨认产品或服务来历的显着标志。就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请求注册。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则保护。


由此可见,商标是一个法则概念,由商标法对其进行保护,注册成功后,权利人就享有商标专用权;而品牌侧重于商场领域,愈加注重和顾客建立的联络,引导顾客进行消费,建立对品牌的忠诚度。能够说,商标是品牌的一部分。在我国,商标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分;“品牌”可所以注册商标,也可所以未注册商标。


从规模上说,对商标权的保护有国界约束。每个国家都有保护商标的法则,在某单个国家取得的商标权利只在该国内部取得保护,其他国家不当然供认其权利。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关于商标权保护采纳的都是注册原则。也就是说,注册商标所有人只能在商标的注册国享有商标权,假设需求在其他国家取得商标保护,则有必要按照他国法则的规矩,在该国请求商标注册。而品牌由于不是商标法上的概念,在效能上没有严峻的国界区别。


最终,在时效性上,商标的时效性由法则规矩,注册商标的有用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核算。有用期期满后能够进行续展,每次续展有用期仍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商标权还能够继承,因而,在必定程度上能够说,商标的时效性可所以永久的;而品牌的时效性是由商场决议的,取决于经营者的能力及产品质量等多个要素。别的,品牌与商标是能够相互转化的,如品牌经注册取得专用权转化成商标,也就具有了法则意义。正是借助商标的法则作用,才使得品牌所发生的超越产品本身价值以外的利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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